为持续营造法治化的旅游营商环境,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现公布1起具有代表性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以此督促广大旅游经营者牢固树立守法诚信经营理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共同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典型案例
南县网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案情简介
2026年1月24日,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举报线索,现场查获湖南省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南县宝塔湖营业部负责人W某,通过自己创建的“湖南中国旅行社欢迎您”微信群发布旅游信息招徕游客,以参加了年会的会员40元/人和没有参加年会的非会员60元/人的价格,组织53名游客赴广西桂林开展4日游活动。经查,该网点仅具备旅游招徕、咨询服务资质,不具备组团接待资格。此次旅游为其个人私自组织,未告知总社、未签订旅游合同、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属于擅自开展旅行社业务。W某在被执法人员现场劝阻后,仍继续组织42名游客完成行程,共收取团费1800元。
处理结果
当事人W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及《益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年版)》《旅游》编码:233;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依法对其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1800元;2.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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