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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涂家台遗址

遗址位于益阳市南县南洲镇大郎城村东部一不规则的台地上,台地高出周边稻田约1~1.5米。遗址往北200米处有2处直径三四十米、高4米多的土岗,当地人称炮台,1986年,益阳地区博物馆曾在此发掘战国墓1座。

 

遗址现存面积约3万平方米,文化层堆积保存尚好,但厚薄不匀,一般堆积厚0.5~1.2米左右。文化内涵包含了皂市下层文化和彭头山文化晚期两个阶段。迄今发掘240余平方米,揭示了一批重要遗迹,包括房基、墓葬、灰坑等,并出土了大量精美的陶器,获得了较多珍贵的资料。

 

发掘资料证实,彭头山文化和皂市下层文化是洞庭湖地区有着直接渊源关系的连续发展的较早时期的新石器文化,这两种文化存在于同一遗址,涂家台遗址是第一例。其墓葬是迄今为止洞庭湖地区已发现的最早的墓葬,是洞庭湖地区一处极为重要的新石器时代早期聚落遗址。它不但扩大了洞庭湖地区早期新石器时代的分布范围,而且对研究洞庭湖地区早期新石器时代文化的体系、文化发展序列都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涂家台遗址.jpg

 

1994年,益阳地区博物馆,南县文物管理所对遗址进行重点复查,在遗址保存较好的断崖开挖一条1×2.5米的探沟,并清理了一条暴露在外的灰沟,获得了近500余块不同类型的文物标本和较为完整的地层关系资料,《南县涂家台早期新石器时代遗址调查报告》(刊于《湖南考古辑刊》1994年第6期)一文报道了相关调查材料,并首次把涂家台遗址定性为新石器时代皂市下层文化。

 

1989年,遗址被南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划定了保护范围。

 

2004年11月,遗址被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2006年5月,遗址被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重新立碑划界。

 

2013年5月,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涂家台遗址是洞庭湖区早期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具有代表性的历史文化遗存,在洞庭湖区新石器时代发展过程中至关重要,上承距今8000余年的彭头山文化,下接距今7000余年的皂市下层文化时期,是解决彭头山至皂市下层文化相互连接的重要遗址。距今约6800年的汤家岗文化前期的某些文化因素在该遗址中有所表现,一些器形表现出皂市下层文化与汤家岗文化的过渡形态。

 

涂家台遗址反映出母系氏族社会的繁荣与发展,“丰产女神”是一种带有对女性生殖崇拜的器物,在我国早期新石器时代遗存中十分罕见,是此阶段最具代表性的器物,是研究母系氏族社会发展十分难得的资料。古墓中的尸骨骨架保存完好,是研究古人类体质学、古人种学的重要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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